2010年嘉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及岗位所需相应的资格条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和上海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已办理上海市人才居住证人员、非上海生源且符合办理上海市人才居住证条件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企业人事代理性质的人员在招聘简章中另行注明。本次招聘的企业人事代理性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两年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可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0年4月15日至1992年4月15日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别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
7、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区部队退役士官、驻区部队的随军随调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上海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提供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8、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单位代码26)。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 — 4月22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 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5月14日,网址为:www.spta.gov.cn。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5月16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时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本次招聘总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6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布。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59529407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