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闵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和上海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回国留学人员及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限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5日至1992年4月15日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可按非应届报考。
7、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单位代码20)。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4月22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为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年5月12日—5月14日,网站为www.spta.gov.cn。
4、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5月16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同时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以本次招聘岗位总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6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布。
6、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考生需携带本人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如未通过资格审核,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由下一名次替补。
7、资格审核及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上海闵行”(www.shmh.gov.cn)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续聘。聘用期限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51518075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