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敬畏精神
【背景链接】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这充分说明了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高校的立德树人工作要着力培育大学生“知敬畏、明事理、尊传统、贵创新”意识。
2014年6月,一名少年在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南段庄烈士陵园的英雄纪念碑前做出各种不雅动作,还将一墓碑踢倒的图片经微博网友发布后引发舆论关注,许多网友对此表示愤怒。清苑县当天回应称,高度重视烈士陵园事件,已安排民政局对损坏的墓碑进行修复,由教育局查明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立即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
【标准表述】心存敬畏是为人的态度和素质
[内涵阐释]
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是在面对权威、庄严或崇高事物时所产生的情绪,带有恐惧、尊敬及惊奇的感受,是对一切神圣事物的态度。敬畏可以使人励志,心存敬畏是为人的一种态度,一种信念,也是一种素质,是内在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的自然外化。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敬畏激励的是事业心和责任感,是人们对信念的坚守。人们只有心存敬畏,才能使自己不断警醒,摈弃懈怠,激发拼搏,成就事业。
[事件分析]
在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对于先人,特别是取得伟大成就或者为国家民族做出过贡献的先辈,我们都会怀有一种崇敬。在春节、清明等重大节日中,祭祀先人也是重要的节日仪式之一。纵观世界大部分的文明,对先人的尊敬也是共通的道德准则。这是一种对文化、传统以及生命的尊重。
而踢碑少年踢碑的行为,一方面,对先烈的侮辱就是对道德红线的侮辱,对墓碑的践踏就是对价值底线的践踏。事件中少年行为反映了当下社会部分人缺乏最基本的修养和敬畏之心,更漠视爱国、尊老、守礼、感恩等传统美德。另一方面,这一幕发生在烈士陵园之中,也暴露出孩子对历史的无知和无感,对英雄情结的漠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对爱国教育的断层。
[启示]
保持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人生智慧,更关系到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作风品行。我们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定盘星,为人处世就有了标准,就会注意用法纪和道德约束自己,就会对违规、越轨之事不想干、不敢干,从而创造美好的人生。
在当前的学校、家庭中,乃至整个社会都应加强敬畏教育,敬畏父母,敬畏师长,敬畏秩序,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天,敬畏地,敬畏自然等等,一个有敬畏意识的孩子才是有希望的孩子,一个有敬畏精神的民族才是一个文明的民族,一个有敬畏情怀的国家才能成为一个强盛的国家。
[措施]
人生的敬畏之心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敬畏权力。一个人如果把权力当作个人、家庭和小集团谋取利益的工具,就必然导致私欲膨胀。尤其是一名领导干部,既要摆正公仆位置,又要摆正权责关系,在职务面前要勤思义务,在权力面前要多想责任,少想利欲。
二是要敬畏法律。法律是国家公器、天下利器。作为一种制度文明,法律维系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秩序,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
三是要敬畏生命。不仅要敬畏自己的生命,还要敬畏他人的生命、敬畏自然。被誉为“最美女孩”的烟台女孩刁娜,在救助伤者时不幸被撞伤,造成右腿严重骨折,她却说:“一条腿换一条命,值!”我们在称赞她富有爱心、道德高尚的时候,更应该看到她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
四是要敬畏历史。历史由人民群众创造,是我们取之不尽的精神宝库和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历史是我们的底气,是我们的方向,它告诉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敬畏历史就是要学习历史、尊重历史、珍惜历史、牢记历史并创造历史。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有历史的厚重感和责任感,最终都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