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市级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现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岗位3个,分别是:办公室1名,党委办公室2名,均属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有志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爱岗敬业;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文字撰写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1、应聘办公室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年龄35岁及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有英语口译相关证书优先。
2、应聘党委办公室文秘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要求年龄35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考试等办法
1、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寄送至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静安区康定路2号209室,200041)。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工作经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3、考试范围与办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评委针对面试者回答问题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有关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考察:由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拟录人员的确定和公示: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其薪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52130011-259
E-mail: skrsb209@163.com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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