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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半月谈》第7期:如何化解养老院纠纷之痛

发布:2016-04-28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场官司拖垮一个养老院”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不断增加,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2.12亿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37亿人,占总人口的10.1%。与此同时,养老机构发展迅猛。
  
  2016年1月,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冯亚平在发布会上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床位数达669.8万张,也就是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30.3张,比2010年底增长了70.3%,实现了养老床位千分之三十的规划目标。
  
  然而,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人们对养老机构的接受程度日渐提高的同时,养老院纠纷正成为很多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心中的痛”,甚至有“一场官司拖垮一个养老院”的说法。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认为,养老机构里的风险无处不在,一两件老年人受伤害的事件,就可能打破养老机构脆弱的经营平衡,这也成为养老机构运营的一个巨大隐患点,导致养老机构最后进入到一个非常难堪的状态,也会影响到入住机构的所有老年人的权益。
  
  中国社会报社社长、总编辑周蔚华认为,当前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参差不齐,在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服务标准等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有些养老机构存在起步晚,人员素质较差,服务能力低下等问题,以至于屡屡发生各种各样的风险责任事故,使整个养老行业都受到舆论的巨大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养老机构设施的风险,老人个体的风险,护理员服务的问题,互相之间不信任的问题,都导致养老机构的风险处于增加状态,如何应对风险成了养老机构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纠纷类型复杂,诱因繁多
  
  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卢明生向记者举了这样一个案例,一老人家属来养老机构探望时发现老人无法正常坐立且鼻部贴了个创可贴,随后带老人去医院检查,发现老人还有两根肋骨骨折。此后,家属诉至法院要求养老机构赔偿。养老机构辩称,对于骨折并不知情,系由老人自身骨质疏松原因造成。鼻部伤情系老人自己摔倒造成,该老人属于半自理人员,不可能提供24小时一对一服务。养老机构第一时间发现老人伤情后,老人自己表示不要通报亲属,且养老机构为老人做了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老人在入住期间发生骨折,养老机构表示对此不知情,老人鼻部受伤,亦未及时通知家属,可见养老机构对于老人未完全尽到协议约定的义务,养老机构应赔偿一定损失。综合考虑交费标准、护理内容、过错程度等因素,判令养老机构承担20%的责任。卢明生说,这样的案件就容易让养老院和家属双方争执不休,都觉得自己委屈。
  
  卢明生研究发现,养老院纠纷多表现为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后的受伤甚至死亡的责任争议,单就伤情而言表现形式多样,诸如骨折、摔伤、打伤、自残、烫伤、噎食、褥疮等等,纠纷的特点主要为类型复杂且诱因繁多,责任认定难度大,最终的判定有时难以让各方都信服。
  
  记者采访发现,养老院纠纷频发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缺乏对入院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的科学评定;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立法及执法不完善等。
  
  据了解,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时,一些地方的养老机构缺乏规范统一的入院评测,常将老人简单地分为自理、半自理及完全不能自理三种,在个体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就容易出现“照顾不周”的情况。
  
  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有些家属将老人送入养老机构后便将一切事务交付于养老机构,自己成为“甩手掌柜”,缺少与养老机构、与老人的沟通。老人需要来自于家属的亲情慰藉,否则容易情绪波动,可能诱发伤害事件;另一方面,养老机构亦需要家属的配合来为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或采取紧急措施。
  
  完善相关保险势在必行
  
  保险,无疑是规避风险的良好选择。2013年6月,民政部发布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就提出:“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提出“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2014年初,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地方已不同程度开展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2012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由政府资助,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专业保险经纪公司设计方案、统一招标,中标的保险公司承保。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综合责任保险缴费的责任主体,北京市财政对保险缴费按照80%给予补贴,养老服务机构负担保费的20%。
  
  卢明生认为,老人作为高风险群体,目前鲜有保险公司推出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现存的多为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即养老机构为可能承担的护理责任进行投保。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北京、上海已实现覆盖的政府资金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积极跟进的省市虽有,但不多,大多数地方由养老机构自愿投保并自行筹集保费。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认为,首先应增强全社会包括养老机构在内的商业保险意识,并加快完善行业的规划标准,加紧出台老龄服务纠纷处理办法,鼓励开发养老服务业商业保险产品。
  
  卢明生建议,在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并进行补贴的同时,还应注意到绝大多数选择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人群,积极推行老年人护理保险。初期可对低收入人群提供护理保险,倡导经济条件较好人群自愿承担。待条件具备时,全面承担老年人的护理保险,减轻家庭护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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