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要将“生态文明”进行到底
9月初,沉甸甸的刺梨果挂满树枝,厂家每斤至少两元的收购价让贾西村老百姓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希望。3年前,聂德友扔掉了国外的煤矿生意,回到老家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贾西村带领村民种起了刺梨,曾经光秃秃的山上种满了刺梨树,管护好刺梨树和推广刺梨成了全村的头等大事。
“以前挖煤富的是几个人,现在转型真正看到了生态的价值,青山绿水富的是一方老乡。”聂德友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说。
在贾西村,老乡们的土地经过确权成为资源入股,惠农资金以村集体集中入股经营的方式变成股权,全村老少都成了大大小小的“股东”,漫山遍野的果林让从前“别人家的生意”变成“自己家的买卖”,村子一下被激活了。
当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越来越多的村庄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新共识,原本在农村“沉睡”的生态资源逐渐被唤醒。
中央深改组成立1000天以来,要发展速度、更要发展质量的改革讨论比重很高,“生态文明”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理念之一。除了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调动普通百姓重视生态保护,形成自下而上的推动力外,强大的外部监督力量也正在形成。
2014年年底,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环保局因“怠于处罚逾期不缴纳排污费的企业”被金沙县检察院一纸《行政公益诉讼书》告上了法庭。这起案件也成了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保行政公益诉讼的标志性案件。
无独有偶,2015年12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检察院也将该县环保局告上法庭。检察院发现,7家石材公司在未依法建设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排污,很大原因系锦屏县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随后,锦屏县环保局局长、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被免职。
贵州两地检察院的行动只是整个环保生态监督改革的一个缩影。2015年7月1日,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将“生态建设”设为重要议题,审议通过的5个文件中有4个涉及环保问题。
2016年,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六次会议又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以及《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些文件就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补偿范围、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注意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与此同时,环保督查也长出了“新牙齿”。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保督查“小试牛刀”,首先于河北省开展试点,办结了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2016年7月,8个中央督察组进驻内蒙古、宁夏等8省区,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党政部门2000余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的同时,生态文明的建设者们也有了更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期待。在今年9月开展的一次“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中,一名西部贫困县的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说,目前不少地区的机构编制部门将环境监察机构划为公益类事业单位,这导致许多环境监察人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严格来说不具备执法资格,因此在环保执法中很难真正强硬起来。他建议,随着监管企业数量、监管范围增加,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亟须整体加强,并且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应该更加到位,并且提供更好的成长晋升通道。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巡视员何嘉平也注意到了这一系列问题,他认为改革的步伐还会持续,环保执法“必须更硬,还要越来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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