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闵行区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781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经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闵行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对象:
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汉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教师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
(三)学历及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1)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对口的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应聘中职校、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本市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市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外省市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及专业、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免费师范生招聘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执行。
(3)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一、本市或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生;二、本市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生;三、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院校本区委培全日制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一、具有本市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二、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
2、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1)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应聘中职校、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条件(获得教育教学或综合类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职称可适当放宽;具有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条件。 ③社会人员:在区内学校担任教师一年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外省市户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获得教育教学或综合类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职称可适当放宽;具有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③社会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外省市户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在区内学校担任编外教师一年及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四)特别优秀或特殊项目紧缺人才,经学校推荐,由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专业小组进行面试,审核通过后,报请人保局审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办法:
1、闵行区教育系统2017年度将通过统一报名、统一考核、按1: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入围名单、岗位双向选择、学校聘用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教师。
2、应聘者报名后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市人才中心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评等考核;测试入围后,由应聘者与学校双向选择进行试教;试教合格者再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最后由人保局审核通过后录用。
四、报名应聘方法:
1、网上报名
(1)在“闵行教育教师招聘”平台(网址:http://rczp.mhedu.sh.cn/),点击“2017招聘指南”了解招聘公告,点击:“招聘岗位”了解招聘的岗位需求。
(2)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点击首页,进入“我要报名/登录”。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并可以保存填报的个人资料。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存在填写不实的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浏览招聘信息后网上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并提交个人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另发。
备注:闵行区政府将提供一定的房源,建立闵行区教师公寓。被录用的教师,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在上海均无房,可根据条件申请租住闵行区教师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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