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按照《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要求,定于2017年7月25--26日进行2017年民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考生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社会服务部智力开发处主任科员以下 | 黄奕婷 | 女 | 943211140318 |
刘慧娟 | 女 | 943237012918 | |
刘茂新 | 男 | 943237030519 | |
宣文尧 | 女 | 943237044329 | |
史润泽 | 男 | 943241012716 |
二、 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达民建中央办公厅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邮政编码:100020,联系电话:010-85698124)。
1.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以及主要文字作品复印件。
凡未按时快递复审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 面试安排:
(一) 面试时间:
7月25日 上午 9:00 文字能力考察
(注:文字能力考察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请全体考生于7月25日上午8:50到面试地点报到。
7月26日 上午 8:30
请全体考生于7月26日上午8:00前进入考场, 8:00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民建中央办公楼(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携带材料:《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以及主要文字作品原件。
四、联系电话:
010-85698124、85698125(传真)
民建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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