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拟录用人员公示
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上级主管部门 |
张荔 |
女 |
消费维权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公示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11日。
联系电话:021-64220000-1631,18918250676
监督电话:021-64220000-1626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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