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 上海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18年上海市静安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教师招聘【第一批】报名通知

发布:2017-12-21 19:07:54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上海市静安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教师招聘【第一批】报名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1:00 ---- 12月25日中午11:00之前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上海市静安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教师招聘【第一批】报名通知
  一 、招聘对象:
  2018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心理教师 1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一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2、中小学单位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2)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递交材料:
  (一)、应届大学生
  ①身份证;②个人简历;③大学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高中毕业证书;④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⑤师范类毕业生实习评价表;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将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单或准考证,如果没有,可以放宽一年);⑦英语四、六级证书;⑧计算机证书;⑨普通话证书;⑩大学学习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含奖学金奖励证书);?未参加法轮功证明(应届毕业生一般由就读大学党组织出具)。
  (二)、本市在职教师
  ①身份证;②个人简历;③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教师专技证书;⑥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证书;⑦各类荣誉证书;⑧未参加法轮功证明。
  (三)本市社会人员
  ①身份证;②个人简历;③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未参加法轮功证明;⑥警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⑦劳动手册。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下午1:00 ---- 12月25日中午11:00之前
  报名电话:021-62589006
  联系人:陈老师
  上海市静安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sh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10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