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你还是应届毕业生吗?
每年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何界定的问题,都会有很多考生留言咨询,小编这两天至少收到来了100条以上的留言咨询,今天上海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就来统一为大家解答一下。
第一类:最“毋庸置疑”的应届毕业生
很多同学有疑问,我要2019年7月才毕业,现在还没有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那我还能报考2019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吗?对于这一类考生,老师只想说,放心大胆地报!这个报考资格是妥妥的啊。
最“正儿八经”的应届毕业生指的就是2019年毕业的考生。因此职位表中无论是限定“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是“应届毕业生”,不用怀疑,你都是符合条件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我已经签订三方协议了,还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么?
需要明确一点,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
另外有些先就业,后读书的考生,有过基层工作经历,那么在报考的时候既可以选择需要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也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第二类:“最有疑问的”应届毕业生
在国考报考指南中有这样一条说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简而言之,除了在你应届毕业那一年外,在两年的择业期内,如果你恰好没有落实工作(没有签订合同、缴纳保险),档案又保留在原学校或者是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者是人才市场(总之不在公司),那么恭喜你,你还是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来报考的。
只是其中有几个小问题要注意一下:
① 如果要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话需要学校能够重新进行派遣,这一点需要自己联系学校进行确认;
② 即使有资格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了,那些明确限定要“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你还是不能报考,因为人家明确限定了只要当年的毕业生,但是,限定“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你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报。
第三类:“最特殊的”应届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7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第四类:“一票否决”的应届毕业生
除了以上三类人员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当然也有一些一票否决,坚决不能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情况。
①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需要在取得毕业证后,才能以该学历报考。因此,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没有应届毕业生这一说,自然也不能按照应届毕业生来报考。
② 签订劳动合同后又解除的。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算是落实工作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
相信通过小编梳理,大家对于自己能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国家公务员考试应该心知肚明了。
最后提醒一句:该政策解读仅针对国考,省考政策与此不同,需要单独查看各省公告和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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