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闵行教师招聘公告(355人)
2019闵行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闵行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需和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相对应;从事汉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教师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英语教师除外);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
学历及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1)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对口的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应聘中职校、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本市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市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外省市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及专业、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免费师范生招聘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执行。
(3)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一、本市或外省市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生;二、本市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生;三、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院校本区委培全日制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一、具有本市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二、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生。
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1)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应聘中职校、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条件(获得教育教学或综合类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职称可适当放宽;具有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条件。
③社会人员:在区内学校担任教师一年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外省市户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获得教育教学或综合类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职称可适当放宽;具有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③社会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上海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外省市户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省级师范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在区内学校担任编外教师一年及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2年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高中或中职校),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从事幼儿教育四年及以上且表现优秀。
招聘办法
1、闵行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将通过统一报名、统一考核、按1: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入围名单、岗位双向选择、学校聘用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教师。
2、应聘者报名后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市人才中心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评等考核;测试入围后,由应聘者与学校双向选择进行试教;试教合格者再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最后由人保局审核通过后录用。
招聘岗位计划数
招聘时间安排表
招聘程序
报名应聘方法
网上报名
登录“闵行教育教师招聘”平台(网址:http://rczp.mhedu.sh.cn/),点击“2019招聘指南”了解招聘公告,点击“招聘岗位”了解招聘的岗位需求。
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点击首页,进入“我要报名/登陆”。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最后提交个人信息。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存在填写不实的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激励政策
根据闵行区教育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条件的1)上海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2)本市区级或外省市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3)985和211高校或省级及以上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或在校期间被评为省市级优秀大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的本科毕业生。经评审认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领航人才20万元、骨干人才10万元、储备人才3万元)和其他教师公寓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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