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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师资招聘公告(99人)

发布:2019-01-16 11:36:16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师资招聘公告已公布。2019年计划招聘师资岗位共计99个。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师资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设有21个学院(部),16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3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依照《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实施办法》和《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师资岗位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华政,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
  2019年计划招聘师资岗位共计99个。(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团队精神、创新意识。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学术造诣、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招聘和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类型
  1、师资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纳入学校编制,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在站期间完成规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考核合格后可留校任职教学科研岗或科研岗。根据岗位任务,年薪最高可达35万元;可按上海市规定申请公租房,在站期间也可向学校申请租住博士后公寓;租房补贴1000/月,发放期限为2年;国内高校博士住房补贴14万元,海外高校博士住房补贴24万元;海外高校博士另提供10万安家费。
  2、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岗、科研岗):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除事业编制待遇外,国内高校博士住房补贴14万元,海外高校博士住房补贴24万元;可按上海市规定申请公租房;给予本市调动之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租房补贴1000元/月,发放期限为2年。
  3、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学术思想活跃、学术造诣深厚、学术水平领先;学术成果突出,或获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奖励或称号,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科建设上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眼光,能够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符合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任职条件和要求。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经费等,具体引进待遇面议。
 
  三、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应聘师资博士后、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岗、科研岗)
  通过我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登录,填写简历后选择对应岗位应聘,系统链接地址为http://hzhr.ecupl.edu.cn。
  或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见附件),发送至相关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联系人邮箱(见附件),同时抄送huazhenghr@vip.163.com邮箱,邮件请主题标明“应聘学院(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
  2、高层次人才引进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填写《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高层次人才招聘邮箱:huazhenghr@vip.126.com。
  (二)招录程序
  1、部门审查。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符合应聘条件者,由学院(部)或研究机构审查后组织面试和试讲,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2、学校审定。人事处对学院(部)或研究机构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复查后,提交学校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审定。
  3、考察和体检。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4、公示及录用。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审查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各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如有政策咨询,可联系人事处陈老师,联系电话:(+86)021-57090066。
  人事处网址:www.rsc.ecupl.edu.cn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hzhr.ecupl.edu.cn
 
  下载附件:
  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doc

  华东政法大学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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