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
2019年度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
考生您好,
根据上海市2019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笔试、面试、岗位选报等程序,您已进入体检考察名单。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事项
1、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签字笔;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空腹血液检查、B超等项目,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近期如有身体不适情况,需向体检医师提前说明;
(4)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3、体检复检规定: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关于考察事项
考察通过档案查阅和访谈进行,同时需填写个人情况报告(体检时请递交工作组)。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在网上进行体检考察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选调生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若有体检考察其他问题,请联系021-24022547、24022573。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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