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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2019-03-18 11:21:25    来源: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度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年度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
 
  考生您好,
  根据上海市2019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安排,经笔试、面试、岗位选报等程序,您已进入体检考察名单。现就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事项
  1、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签字笔;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空腹血液检查、B超等项目,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近期如有身体不适情况,需向体检医师提前说明;
  (4)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3、体检复检规定: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关于考察事项
  考察通过档案查阅和访谈进行,同时需填写个人情况报告(体检时请递交工作组)。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在网上进行体检考察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选调生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若有体检考察其他问题,请联系021-24022547、24022573。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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