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海海关学院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简介 |
学科(专业)要求 |
文化程度 |
其他条件 |
1 |
海管系 |
统计学专任教师 |
2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统计学、国际贸易、世界经济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后直接开展博士后研究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
2 |
行政管理专任教师 |
4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MPA学位点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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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专任教师 |
1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MPA学位点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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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关管理专任教师 |
5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3.参与海关管理实验室建设、MPA学位点建设工作;4.其他约定的工作任务。 |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具有海关一线实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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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进出境检验检疫专任教师 |
2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开发和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本专业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兽医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具有海关一线实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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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流管理专任教师 |
2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开发和教学任务; 2.承担学生竞赛、实践指导工作;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参与本专业建设工作; 5.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相关课题研究或者具有物流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共产党员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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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管系 |
税收学副教授 |
1 |
1.承担学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和授课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组建科研团队、申报和完成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40周岁以下;至少半年以上的境外研修经历;专业能力强,有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在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
8 |
审计学副教授 |
1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实务类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 3.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管理学(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及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以下;双师;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和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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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税收学专任教师 |
3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能胜任全英教学;有国外留学背景或财税相关行业背景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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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际商务专任教师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商务专业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能胜任全英教学;海归博士或具有国外一年以上专业学习工作背景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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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审计学专任教师 |
1.承担本学科(专业)基础类课程的授课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管理学(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及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海归博士或具有国外一年以上专业学习工作背景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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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外语系 |
外语专任教师 |
1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的授课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4.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英语语言文学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在外语类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具有高校外语教学经验者优先。 |
13 |
基础部 |
思政理论专任教师 |
3 |
1.承担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的授课任务; 2.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 3.完成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
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思政理论教学研究经历且成绩突出者优先。 |
14 |
培训部 |
党校教研教师 |
2 |
1.承担党校教学与催化引导工作; 2.承担党校课程开发与教学实施、培训项目设计、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3.从事党校和培训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4.完成其他约定的工作任务。 |
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育学、历史学(党史)、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以下(有干部教育培训经历且成绩突出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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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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