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华东政法大学招聘公告
2019华东政法大学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依照《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教辅、辅导员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华政,共创辉煌。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近1300人;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详情可登录学校主页www.ecupl.edu.cn查看)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
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他岗位要求 |
1 |
学生处 |
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中共党员; |
2 |
《法学》编辑部 |
编辑 |
1 |
博士 |
法理、法史专业 |
1.中共党员; |
3 |
图书馆 |
参考咨询部学科馆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图书馆学专业 |
1.大学英语6级; |
现代技术部系统维护工作人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信息管理、计算机专业 |
1.具有较广博的情报学知识,熟悉现代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动向,对情报研究与服务发展趋势有较敏锐的洞察力; 2.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及网络信息检索技术,具有较强的信息搜集与综合分析能力。 |
||
4 |
发展规划处 |
专项事务工作人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有数学、统计学、计算机专业背景或特长者优先。 |
5 |
统战部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不限 |
1.中共党员; 2.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
2019年计划招聘第二批管理教辅、辅导员岗位共计6个。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1.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均为2019年取得,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2.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19年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且归国后为初次就业;
3.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上海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
根据所申请岗位填写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并发送至我校人才招聘邮箱:huazhenghr@vip.163.com;
请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最高学历专业”为邮件主题以及附件名称。
非应届毕业生须在邮件中附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信息页扫描件,外省市应聘社会人员须另附本人居住证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详实准确填写所有个人资料,确实没有的信息填“无”,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的不予审核;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5)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于6月26日前通知审核结果,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通过邮件通知),未通过审核者不会收到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学校于6月30日前组织统一笔试。笔试参照公务员考试笔试内容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合格者将收到面试通知,(通过邮件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2)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
2.面试
(1)面试分为部门面试及学校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部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部门面试的考生;
(4)学校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及部门面试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学校面试的考生。若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5)每轮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考察与体检
1.拟聘人员所在部门及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2.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人事处)
联系电话:(+86)021-57090373
监督电话:(+86)021-57090280 /5709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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