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海洋大学招聘公告(94人)
2019上海海洋大学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现有12个学院(部),海洋科学、水产、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专业学位授予点,43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在校学生15000多名。学校荣获“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2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2018年USNews(世界四大排行榜之一)中国内地高校排名92名。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共同发展!
二、招聘岗位
1.高层次人才:不限
2.专任教师:80余名
3.专职辅导员:5名
4.管理及其他专技岗:9名
三、招聘说明
(一)应聘时间与方式
1.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本招聘计划所公布的岗位,招满即止)。
2.应聘者根据上海海洋2019年人才引进与岗位招聘计划(第3批)(见附件1)岗位相关要求,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电子版简历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部门+岗位+姓名)发至部门招聘邮箱。
(二)岗位招聘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优先聘用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和海外学历背景人员。新招录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以“师资博士后”方式录用(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对师资长期紧缺的部分专业,以及我校暂无博士后流动站的人文社科类和外语类专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已具有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3+2”首聘考核制度(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实验技术岗: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背景,掌握与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经验者优先。具有本岗位相关中级职称者优先。
管理岗: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具有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经历、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具有海外教育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其他专技岗: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者优先。
本招聘公告有效期截至2019年9月10日。专任教师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和招聘规律,各学院按需自定试讲时间;非专任教师岗位在招聘公告截止日期后集中开展综合考察(含笔试和面试)。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2.综合考察(考试或考核、试讲等);
3.政审与体检;
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
(1)在编教师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和学校薪酬体系执行。其中,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等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含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平台建设费。
(2)博士后人员按照上级关于博士后相关待遇标准提供资助,若被纳入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等资助计划,按照资助标准执行。
2.住房待遇和户口政策
(1)以事业编制录用的人员可申购政府政策性房源。
(2)学校实行住房货币补贴制度,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
(3)学校积极协助申请临港地区公租房、人才公寓和临港地区人才租房补贴等。
(4)学校按照程序和要求申请录用在编人员的上海市户口;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将享受上海市博管办博士后及家属落户“绿色通道”,帮助快速落户。
3.教学科研激励体系
学校搭建完善的荣誉培育体系和健全的教学科研奖励体系,对教学和科研成果予以奖励。
4.教师发展
(1)学校建立完备的职称晋升体系,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学术空间和平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增量优先满足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提供单列职数参加直聘或“即评即聘”。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情况,研究生招生计划向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倾斜,优先安排博士招生名额。高层次人才的研究生导师资格由“绿色通道”审批。
(2)实施国外访学、国内进修、产学研践习等教师发展计划。
(3)学校提供博士科研启动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校科技发展专项基金、上海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等。对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引进与建设的经费,实行预算经费、专项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及政府的人才专项经费等多渠道、全口径经费统筹;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的研究平台纳入所在学科平台建设计划,已有仪器设备向入选者开放;科研启动所需经费及需单独购置仪器设备的,学校将根据入选者本人提交的研究计划及预算审核后给予支持。
(4)加强团队建设,按照“学科-专业-学位点”布局,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相关教学科研团队。
(5)推荐优秀师资申报国家及市部级各类人才计划,为申请者提供政策解读、答辩辅导、专家咨询等协助。
5.学校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免费体检、教职工疗休养、探亲差旅费、子女幼托费等其他待遇。
6.学校周边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滴水湖、中国航海博物馆等),生活配套齐全,基础教育资源聚集,现有上海中学东校、明珠小学、建平临港小学、冰厂田幼儿园等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 编:201306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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