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19上海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辅助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二)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和沟通能力;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六)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熟练,书写字迹端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优先);
(七)有汉字速录证书、法律工作和人力资源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方式:网上预约,请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hkldzc@163.com;
2.时间:2019年9月16日之前。
(二)提交资料。
1.时间、地点:根据网上预约报名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原件;本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写作、法律知识等等。
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进行测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且根据政审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录用
由上海虹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仲裁院从事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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