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青浦区练塘镇集体单位人员招聘公告(46人)
2019上海青浦区练塘镇集体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练塘镇部分集体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三)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练塘镇集体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练塘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liant/)、微信公众号“三色练塘”、“练塘组工”向社会发布。
(四)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19年练塘镇集体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体检和政审
(一)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岗位招收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按照全镇参加镇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确定最低分数线(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下的岗位除外),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具备面试资格。通过笔试、面试得出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有效期内若有岗位空缺,依次按照岗位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二)政审、体检要求。根据报考单位考生的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者(不符合条件或劳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的,则依次递补),确定为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时,凡拟录用人员及直系亲属存在练塘镇“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整治”、“公共安全综合整治”中涉及的违法现象,政审时限内存在整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宜录用情况的,不予录用。
四、岗位和待遇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应参加岗前培训,接受考核。
(二)试用期内待遇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无其它奖金福利)。
(三)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收入按照本镇关于集体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附条件录用
聘用合同按照最低服务年限3年签订。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名和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29日-9月30日,在练塘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朱枫公路3666弄4号楼)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二)报名时材料要求。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如证件做假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1日-10月12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前往练塘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四)限报岗位事项。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七、结果公布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将通过练塘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qp.gov.cn/liant/)、微信公众号“三色练塘”、“练塘组工”公布。
八、其它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岗位要求“练塘户籍”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1、练塘户籍;2、配偶为练塘户籍;3、出生练塘现已户籍外迁,且本人或配偶父母一方为练塘户籍。其他岗位要求按照《招聘简章》。
(三)凡《招聘简章》中,符合“优先”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镇党群办联系;咨询电话:021-59257784,联系人:钱老师。
(五)本《招聘公告》由练塘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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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塘镇党群办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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