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招聘公告
2019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招聘3人公告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干部学校)(以下简称“职业资格中心”)为市交通委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准入、继续教育、证件核发、档案管理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及人数
(一)财务岗位,拟招聘1人。
(二)培训管理岗位,拟招聘1人。
(三)网络及设备管理岗位,拟招聘1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管理能力,工作作风严谨、条理细致,有协作精神。
4、2019年事业单位集中招录笔试成绩应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 财务岗位
岗位说明:负责本单位各项经费收支的会计核算及统一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负责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决算报告,检查、总结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结余情况等;负责转账凭证的编制;负责会计监督;负责政府项目的衔接和审查工作;负责收费专用票据、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的购领工作;负责单位纳税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负责部分本单位实体的财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招聘条件:具有财经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含)以下,工作年限2年(含)以上,具备会计等资格证书,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相关会计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培训管理岗位
岗位说明: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质量监管和业务工作指导;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培训管理政策的制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聘条件:具有水上运输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含)以下,工作年限2年(含)以上,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交通港航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网络及设备管理岗位
岗位说明:负责中心内外网的日常维护;负责中心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负责辅助系统的开发;负责各类办公电脑故障排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招聘条件:具有计算机及应用或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含)以下,工作年限2年(含)以上,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干部学校)面试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EXCEL格式)、笔试成绩单(本次招聘不再安排专门笔试,考生须通过本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且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gbxxkszx@163.com(邮件名称:报考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根据报名邮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集中招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具备面试资格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职业资格中心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中将根据岗位要求安排适量的专业试题,综合测评考生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岗位匹配性等工作能力。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集中招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中心统一组织到本市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职业资格中心组成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职业资格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64169898-406。
五、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23115161。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干部学校)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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