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健康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上海健康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学校简介
上海健康医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健康”命名的高等学府,是上海市政府举办的特色鲜明的医学和医学相关类人才培养的医学院。学校现设有13个学院(部)和二级办学机构、5家附属医院、数十家教学医院,百余个实验实训基地。主校区地处国家张江科学城的南部核心区域。现有全日制学生1.2万人,教师800余人,硕博士导师120余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百余人,是上海市本科教师教学计划高校之一。学校“攀登计划”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外访学研究提升学术视野;每年100名专任教师获“师资百人库”项目支持。
学校坚持“医工结合、医养结合、医保结合”特色,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创新健康新工科,打造智慧新医科,突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校企医合作、产教融合,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重点招聘专业前沿、行业一线的优秀人才,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硕士及以上学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具有灾难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学、预防医学、核医学、安全工程、安全科学技术、计算机、公共管理、危重急救等相关学科专业教育背景,有应急救援科学技术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强敬业精神,有相关学科领域一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英文、日文、韩文等语种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职位描述
(一)应急医学救援技术教学科研岗(13 名)
1、参与教学培训:参与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并承担相应教学任务;组织协调并参与教学培训相关教材的编写;
2、开展科学研究:追踪本学科领域学术进展,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开展创新性研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相关领域国内外高水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申请、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力争取得相关领域高水平科研成果;
3、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具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国内知名专家参加的有影响、高水平的学术会议或学术论坛,引荐知名教授来校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4、其他工作:热心学校及研究院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研究院交予的其他任务,并为其事业发展服务。
任职要求:
1、博士或博士后,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英语写作及口语表达能力;
3、有灾难医学相关实战及科研经历者优先,有应急与卫生应急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师德师风;热爱科研事业,具有探索及钻研精神,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感。
(二)公共安全研究员( 4 名)
参与研究院物联网、大数据、信息安全防控、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和城市安全等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
任职要求:
1、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具有工程热物理、力学、流体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电子系、自动化、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公共安全与应急科学技术专业研究经验者优先。
(三) 战略规划员( 3 名)
1、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家及地方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领域的宏观政策、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动态,定期编制行业研究报告;
2、制定战略规划和实施路径;编制战略实施计划和战略行动计划。
任职要求:
1、学历及专业要求: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社会学、营销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有政府咨询和科学研究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对政策研究和产业发展前景研究及产业化有浓厚兴趣。
三、招聘办法
1、应聘时间与方式
(1)应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4日(分批招录,招满为止)。
(2)应聘方法: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连同电子版简历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招聘邮箱。
(3)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均为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留学归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证明;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学校采取部门、学校两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测试,可采取提问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考察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考察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天雄路369号上海健康医学院南苑 2 号楼 603室
邮 编:201318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466846182
Email: 134668461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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