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青浦赵巷镇招聘村务工作者公告(27人)
2019下半年青浦赵巷镇招聘村务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赵巷镇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后备力量,汇聚更多年轻力量投身赵巷镇乡村振兴战略,拟面向全镇公开招聘赵巷镇村务工作者,并进行定向培养。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赵巷户籍或婚嫁赵巷;
3、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大专);
5、热爱基层工作,肯吃苦,讲奉献,服从安排;有较好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实务操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感;
6、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对象
每人限报考1个工作岗位,计划招录27人。(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录方式
1、招录采用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理论、理解表达、阅读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形式包括客观选择题和主观写作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问题分析、应对能力。
3、面试人员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
4、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和面试成绩通过赵巷镇政府网站、in赵巷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环节中,凡拟招录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存在“五违”现象、在征收补偿等重大工作中干扰阻碍推进的,在政审时限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6、政审、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五、岗位待遇
1、录用后签订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为3000元/月(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无其他奖金福利)。
2、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3、正式录用后,薪酬由基本工资部分和绩效工资部分组成,每月基本工资(大学4000元、研究生及以上4500元);年终发放绩效工资,由镇分配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4、凡正式录用,按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具体相关责任:工作的前5年内,每年年底的绩效工资只发放60%,剩余部分于5年期满后一次性补齐。不满最低服务期的,剩余未发部分不进行补发。
5、工作满5年后,待遇水平参照同单位、同级别的集体人员。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报名:2019年11月25日-11月27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青浦区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赵巷镇镇中路580号)接受统一报名。联系电话:59751231-615。报名时须携带:
1、《2019年赵巷镇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书;
3、户口簿;
4、身份证和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提供的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2019年12月2日-12月4日,在赵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59750070-8014
监督电话:59753688
点击查看:赵巷村务工作者招聘简章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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