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摘要
2022年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至11月3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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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至11月3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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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及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上海市青浦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岗4名。
岗位职责:负责前期摸底、协调谈判、协议签订及相关后期工作。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学类相关专业(具有国有或集体土地征收上岗证的不限专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持有国有或集体土地征收上岗证者优先;
6、入职两年内须取得国有及集体土地征收上岗证(双证),若未取得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7、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主动服务和团队合作意识;
8、身体健康;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本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本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至11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及资格预审: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并将手写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相关的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质等)作为附件,以邮件名“姓名-N岗”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xzjcj2007@126.com。(如需确认报名情况请联系:021-39716666-1009)。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并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区疫情防控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客观题与申论。其中,客观题包括言语应用、数字推理、逻辑分析、材料阅读、常识判断、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预计笔试完成后一周左右于“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发通知书。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果相同,以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前往青浦中山医院进行体检,如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由公司党群部、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报区国资委审核通过后,由公司正式进入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情况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www.shqp.gov.cn)和区国资委网站(www.shqp.gov.cn/property/)公开。
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笔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试通知时一并通知,建议考生考前10天在沪且不离沪,具体要求以最终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条例以及青浦区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浦新城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1-39716666-1009。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https://www.shqp.gov.cn/shqp/gsgg/20221021/985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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