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摘要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止。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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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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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止。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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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办公室科员(综合管理岗) 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办公室科员(综合管理岗)
(1)职位描述: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各类文字材料的草拟、文明单位创建宣传和离退休管理等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管理、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为人正派;
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协调沟通能力强及团队精神;
逻辑思维清晰,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能够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3)岗位等级:管理九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报告)、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证明(截图要求包含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以及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r@ystt.org.cn 邮箱,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止。
2、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考生须参加2023年3月25日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我单位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 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4、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 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郭老师
邮箱:hr@ystt.org.cn
联系电话:021-62565939*1502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
2023年07月11日
下载附件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711/t0035_1416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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